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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28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42 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目录
第 1 部分 绪言 1-1
第 2 部分 释义 2-1
第 3 部分 基金管理人 3-1
第 4 部分 基金托管人 4-1
第 5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5-1
第 6 部分 基金的募集 6-1
第 7 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7-1
第 8 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8-1
第 9 部分 基金的投资 9-1
第 10 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1
第 11 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11-1
第 12 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2-1
第 13 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13-1
第 14 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4-1
第 15 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5-1
第 16 部分 风险揭示 16-1
第 17 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7-1
第 18 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8-1
第 19 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9-1
第 20 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20-1
第 21 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21-1
第 22 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22-1
第 23 部分 备查文件 23-1
第 1 部分 绪言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
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 2 部分 释义
在《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2、基金或本基金:指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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