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9月1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1月17日
一、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2016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09号文)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1日生效。
根据《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2、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第三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2018年7月11日)日终, 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为5,916,770.85元,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189人,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3日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和提示性公告,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触发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7月12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交易代码: 0039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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