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二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设大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39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7年12月28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2月28日
注:1、根据《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月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于第二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自2018年1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自开放办理申购业务当日起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限额设定为10,000,000元。即对单笔金
额在人民币10,000,000元以上(不含10,000,000元)的申购申请以及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
在人民币10,000,000元以上(不含10,000,000元)的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7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2017年12月28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第一个开
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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