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6月13日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8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 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 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 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 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 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 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 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投资组合报告为2023年第1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次招募 说明书仅对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9月18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49
第十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