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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02

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04号文的注册,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安信证券、招商证券等代销网点公开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含认购费)。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安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人民币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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