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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0 09:20:45 股吧网页版
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10

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安嘉裕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00389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6年12月12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2月12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的数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300万0.5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每笔1000元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

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间(Y)费率

0≤Y<3个月0.10%

Y≥3个月0%

注:1月指30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销售机构咨询。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咨询购买事宜。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2016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汇安嘉裕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5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

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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