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规定修改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经监管机构同意,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的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嘉实稳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变更为嘉实稳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代码 003880。
一、《基金合同》的 主要修改内容
(一)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由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为普通纯债债券型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满足“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资产投资于债券”的投资比例要求,其中:
1、投资目标调整为“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投资范围主要调整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3、投资策略主要调整为“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
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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