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8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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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9 月 28 日《关于准予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 [2014] 1001 号)注册募集,并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经机构部函[2016]2904 号 《关
于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确认。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A;基金代码:003880;
B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嘉实定期宝 6 个月理财债券 B;基金代码:003881;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
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 1.00 元;首次认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追加认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首次认购 B 类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
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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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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