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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09 08:50:37 股吧网页版
建信睿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09

  建信睿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睿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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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建信睿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
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2654 号文注册。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本基金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
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
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0、认购以金额申请。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
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
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
人民币。
1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
撤销。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登
建信睿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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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
第 2 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建信睿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
14、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
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其他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其
他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 010-662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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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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