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4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6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6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8
五、清算与交割......11
六、退款事项......11
七、基金的验资与备案......12
八、发售费用......12
九、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12
第1页
重要提示
1.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04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7年2月21日起到2017年5月19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公开
发售。
5.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基金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下称“资金交收账户”),用于该投资者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8.募集期内,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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