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0
关于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
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自2024年1月12日起,对大成惠裕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
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
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
码进行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03841。 另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0345。
2、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2)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费
持有时间(T)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 0%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将100%的赎回费计入基
金财产。
(4)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
销机构。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大成惠裕定期开放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应修改了《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的相关条款。本次《基金合同》修订
的内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可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 中增加:
“6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2、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前端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
2、《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中“八、基金份额类别设
置” 修改为: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 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调整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
3、《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中“三、申购与赎
回的原则” 中第1条修改为: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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