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7
1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东方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
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东方臻享”或“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13
日 17: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1 层 1113 室
收件人:王顺心
电话:(010)58073628
邮政编码:10004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的
议案》(详见附件一)。
2、《关于调整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率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即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东方臻享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
交方式如下: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
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
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
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