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2-22 08:37:52 股吧网页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2

  1/1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 )的约定,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基金
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经与本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协商一致,决定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6日起, 至2018年1月18日17: 00
时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陆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16层新沃基金
联系电话: 010-58290657
邮政编码: 10008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 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免
长途通话费) 或010-58290657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
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 关于终止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说明》( 见附件二)。
2/13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5日,即该日下午交易
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
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
决票详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 www.sinvo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
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
认可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