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6
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日
在指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发布了《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在原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封闭期结束之后,即2018年3月15日之后,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将具体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2018年3月15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未赎回的原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统一变更登记为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完成变更登记后的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代码不变。
自2018年3月16日起(含该日),原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情况及其分红方式,分红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原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即2018年3月16日)起(含该日)生效,《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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