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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08
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3 年 10 月 27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3 年 11 月 8 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9日证监许可[2016]2601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
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建信鑫瑞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止。由基
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3 月 1 日。
4、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中充分挖掘和利用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5、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六部分组成。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与资本市场环境的深入剖析,自上而下地实施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宏观经济指标:年度/季度 GDP 增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消费价格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进出口数据、工业用电量、客运量及货运量等;
2)政策因素:税收、政府购买总量以及转移支付水平等财政政策,利率水平、货币净投放等货币政策;
3)市场指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市场资金的供需以及市场的参与情绪等因素。
结合对全球宏观经济的研判,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力图规避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具体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进行筛选:
1)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研发能力、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经营模式方面,选择主营业务鲜明、行业地位突出、产品与服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产品研发能力方面,选择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市场拓
展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公司治理方面,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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