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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08:08:24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1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景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景华纯债

基金主代码00381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广发景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景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6年12月19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2月1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6年12月1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6年12月19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 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

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1.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1.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0%,且随申购金额的

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300万0.5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1000元/笔

注:3.2.1.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1.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1.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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