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12 07:18:17 股吧网页版
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2

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3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金泰 3 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8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金泰
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
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

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及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 2017 年 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第二个封闭期为 2017 年 5
月 4 日至 2017 年 8 月 3 日,第三个封闭期为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第四个封
闭期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第五个封闭期为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第六个封闭期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第七个封闭期为 201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 月 19 日,第八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第九个
封闭期为 2019 年 5 月 18 日至 2019 年 8 月 17 日,第十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第十一个封闭期为自 2019 年 12 月 14 日起至满 3 个月的最后一日,即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

自第十一个封闭期结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十一个开放期。本基金第十一
次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共计 10
个工作日;本基金第十一次开放期内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共计 5 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十二个封闭期自 2020 年 3 月 28 日起至满 3 个月的最后一日,第十二个开放期的具
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