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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8

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6年

1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662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方式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工商银行”、“工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公

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间的销售机构是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基金募集期期间及基金合同生效后增加或变更其他销售机构的,详见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届时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7、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本公司网上直销说明。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6年1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cicc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或各销

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相关开户、认购事宜。

13、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不可转股)、可交换债券(不可转股)、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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