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01 07:27:04 股吧网页版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1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1 重要提示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28 号《 关于准予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 注册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7]73 号《 关于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 备案,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自 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 月 5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971571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 基金合同》 。根
据《 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 《 基金合同》 的终止事
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管理人 2018 年 9 月 18 日发布
的《 关于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3......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