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9
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书公证书
(2022)京长安内经证字第5016号
申请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
层02-07单元
代理人:李娜、韩佳颖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
人”)于2022年1月6日委托李娜、韩佳颖向本处提出申请,
对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计票情况以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的代理人李娜、韩佳颖向本处提交了营
业执照、公证申请及委托书、《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以及上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溢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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