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稳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稳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稳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稳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稳泰定开灵活配置
基金代码:00378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名称: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招益一年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0022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清算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3、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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