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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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8
关于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2月8日起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8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简
称:南方宣利定开债券E,基金代码:02028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
最低金额均为100万元。E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申购费
率和赎回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100万≤M<500万,0.5%;
500万≤M<1000万,0.3%;
1000万≤M,每笔1000元
赎回费率 N<7日,1.5%;N≥7日,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
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南方宣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第一部分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
第二部分 释义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第三部分 基金 八、基金份额的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的基本情况 类别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 式或申购起点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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