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1
国联安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安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00377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联安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2016年12月21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2月2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6年12月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6年12月2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6年12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利混合A 国联安鑫利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77400377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
(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
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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