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5
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3季度报告
2018年9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届满时(即2018年9月14日日终),本基金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基金合同情形。本基金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8年9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本基金发生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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