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
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对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
制、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
协议》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
行了更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
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
照表》。
二、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4
2
月 1 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
新的《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
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
件。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3
附件:《工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
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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