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开放
期设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旗下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3746,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由“广
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合同修订变更而来,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转型成立, 《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同日正式生效。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我司决定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起, 修
改本基金开放期设置,由“5-10 个工作日”修改为“2-20 个工作日”,并据此
修改《基金合同》 相关内容,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现将本基金修改开放期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基金合同》 情况
第二部分
释义 35、开放期:指自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
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含该日)原则上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10 个工
作日的期间。每个封闭期结束
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
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原则上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 35、开放期:指自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
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含该日)原则上不少
于 2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
作日的期间。每个封闭期结束
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
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原则上
不少于 2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四、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含该日)或自每个封 四、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含该日)或自每个封
2
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含该日)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且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期
间。
本基金的首个开放期为《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10 个工
作日的期间,具体详见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因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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