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6 月 24 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旗下广发汇
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 15: 00 止, 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汇平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6 月 24 日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ffunds.com.cn) 等指定披露媒介的《关于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 20 个工作日的集中
赎回选择期,即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止。在集中赎回选择
期期间, 赎回费用为 0, 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
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二、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约定, 自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
基金安排 20 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即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止。在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赎回费用为 0,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
网点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赎回时除外。
三、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业务
1、 赎回份额限制
在集中赎回选择期内,投资者可申请将其全部或部分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销售机构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
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
回。
3、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额支付、延期
支付或者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1)全额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将对赎回款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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