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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10:06:14 股吧网页版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20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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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37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和《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28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59,164,604.4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53,248,144.0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额) 0.2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1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1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7 年 11 月 21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17 年 11 月 23 日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
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3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
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3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
投资收益。
3.4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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