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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6 08:58:34 股吧网页版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06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37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12月6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12月6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的数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 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间(Y) 费率
0≤Y<30天 0.10%
Y≥30天 0%
注:Y为持有期间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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