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监管机构的相关规
定及《 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华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
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00374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
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进
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1、 《 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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