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5
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2019年3月14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19年6月15日
一、基金简介
1、基本情况
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66号文件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6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资金总额206,017,834.33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7,551.54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7]0136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7年01月11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从2019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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