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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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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可能在 2020 年 10 月 21 日日终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 A: 003731;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 C: 0037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
管理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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