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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1-15 07:19:15 股吧网页版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15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泓泽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73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1月14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9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安泓泽纯债A 长安泓泽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731 00373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014 1.073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5,183,690.03 101,730.10
本次下属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3 0.52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1月16日
除息日 2019年1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1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1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1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1月18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1月16日之前,不含1月16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3.权益登记日(1月16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3.4.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3.5.投资者可在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20-9688)或销售网点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3.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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