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2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31日证监许可﹝2016﹞2513号《关于准予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6、投资者应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7、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设立日期:2011年9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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