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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08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31日证监许可

﹝2016﹞2513号《关于准予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

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估值风险、

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

于较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6、投资者应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

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

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7、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1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3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34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41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42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47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52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58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2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4

第十九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65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66

第二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68

第二十二部分备查文件69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5

第一部分绪言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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