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8
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76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10 月 16 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1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6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6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0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0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0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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