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31 08:54:55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31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20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纳斯达克100指数。纳斯达克100指数由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的、市值最大的 100 只美国国内及国际非金融行业股票构成。该指数代表了包括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电信、零售、生物科技在内的主要产业的整体表现。

(1)证券合资格标准

合资格的证券种类:合资格的证券种类通常包括美国存托凭证(ADR)、普通股和追踪股。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形式成立的公司不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如果该证券代表非美国发行人的存托凭证,对该“发行人”的参考会参考其相关证券,其已发行股份总数是存托银行报告实际发行的存托股份数量。

多类别证券:如果发行人已经上市多类别证券,则所有证券类别均符合资格,但须符合所有其他证券合资格标准。

合资格交易所:证券发行人的第一美国上市地必须只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地区资格:如果证券发行人在美国境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建立,则该证券必须在已注册的美国期权市场拥有上市期权,或有资格在已注册的美国期权市场上市期权交易。

行业或领域资格:采用富时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行业分类基准(ICB),证券必须属于非金融类公司(除金融外的任何行业)类别。

市值资格:不设市值资格标准。

流动性资格:各证券的日均成交量不少于 200,000 股(界定为截至成分股调整参考日所在月的三个日历月为准)。

上市时间资格:该证券必须在纳斯达克(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纽交所或 CBOE BZX 等合资格交易所拥有至少三个完整日历月的成交记录,且不包括首次上市月份。资格于成分股选取参考日(包括该月)截止前确定。

流通量资格标准:不设流通量资格标准。

其他资格标准:证券发行人一般不得处于破产程序中。证券发行人已经签订最终或其他协议使其不符合纳入指数资格,及指数管理委员会认为该项交易即将进行。

(2)成分股选取

成分股选取的流程:指数成分股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所有符合资格的发行人(按市
值排名)根据以下标准依序纳入指数:1)排名前 75 的发行人将被选入指数;2)在成分股调整参考日前已成为指数成员,并且跻身前 100 名的发行人也将被选入指数;3)若通过前两项标准的发行人数量不足 100,则剩余位置将首先从上次成分股调整中名列前 100 但本次排名为第 101-125 位的当前指数成员中选取;4)若通过前三项标准的发行人仍不足 100,则
剩余位置将按名次由排名前 100 且截至参考日期未成为指数成员的发行人填补。

(3)成分股加权

指数为修正后的市值加权指数。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纳斯达克网站,网址:www.nasdaq.com。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期货期权等相关衍生工具的合约市值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