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益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并于2018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作为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17:00止
(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接收表决票联系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1706/1708
联系人:丁青松
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平安大华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7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
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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