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2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原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6年11月
3日至2016年12月2日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于
2016年12月5日表决通过了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
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收益分配原则等条款以及相应修订《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2016年12月5日起生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1月4日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鸿阳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对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原则等予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1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编制期间说明: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原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的报告期自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月3日止,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7年1月4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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