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3
博时民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民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民丰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70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民丰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民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1月1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8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博时民丰纯债债券A博时民丰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708003709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521.004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9,233,966.22225.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05100.048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1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
份额发放红利0.048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1月25日
除息日2018年1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1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年1月25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8年1月26日直接划入其基
金账户,2018年1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