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6
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恒泰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70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7月1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6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29,514,964.4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63,611,971.5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6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17年第二次分红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
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7月27日
除息日2017年7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7月28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7年7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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