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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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网站
( www.fund.pingan.com)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发
布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在《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网
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一、 会议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中证沪港深
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
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平安中证沪港深
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
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 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 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 17:00 止(纸
质表决以本公告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电话
表决与短信表决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 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7 楼 1706/1708
联系人: 丁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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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 518048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 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 即该日在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下载(www.fund.pingan.com)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