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2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
资运作情况,为保障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 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对《托管协议》中赎回的资金清算交收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
前后文对照表》。 修订后的《 托管协议》 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或拨
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咨询相关信息,此次修改不涉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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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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