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3
关于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
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19年2月11日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19年3月12日。
二、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
根据《关于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改为《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80号文(《关于准予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2、关于选择期的安排
本次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共20个工作日。选择期期间,本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照常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赎回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最新的《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对于在选择期内未做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默认变更登记为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润鑫定开发起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本基金在选择期豁免《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条款。
3、转型后的国泰润鑫定开发起式基金的运作
本基金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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