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17 09:53:40 股吧网页版
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7

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 6 月
二零二二年六月
基金管理人: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 年第 2 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2427 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
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
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
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
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
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
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 年第 2 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
2
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
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
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6、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
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