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8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1 号)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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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6】
2253 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谨慎、 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
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 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
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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