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3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8
国联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联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更名而来,中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根据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2418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基金收益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上市交易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因基金名称变更,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部分章节的内容进行了更
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5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9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10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5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7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47
第一部分 绪言
《国联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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