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8
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66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7日,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8年12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2018年12月5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18年12月5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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