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0年5月14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4
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0 年 5 月 14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
重要提示
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26日证监许可【2016】170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或权证。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5月14日对本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其余内容暂未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2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9
九、基金的投资 ...... 40
十、基金的财产 ...... 51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52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63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 70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8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0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82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83
二十三、备查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