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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06
关于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调整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5月6日起,对旗下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托管费率。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自2022年5月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基金投资人申购时可根据投资需求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将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费用结构如下所示:
(一)中加丰裕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3673,基金简称:中加丰裕纯债债券A
中加丰裕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
1、申购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申购费
300万≤M<500万 0.30%
500万≤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10%
赎回费
30 日≤Y<180 日 0.05%
Y≥180 日 0.00%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中加丰裕纯债债券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672,基金简称:中加丰裕纯债债券C
中加丰裕纯债债券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
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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